青岛西海岸医疗中心综合楼建筑电气设计简介
1. 工程概况:
青岛西海岸医疗中心位于青岛市黄岛经济开发区奋进路以西,齐长城路以南,五台山路以北,场区经总体规划后分为医疗区和生活区两部分;其中医疗区主要包括综合楼、C栋特需与保健病房楼、科教与行政中心、中心血站、制氧站、肠道门诊、污水处理站、停车场、停机坪等子项;生活区主要包括商业用房、职工餐厅、宿舍、地下车库等子项,
各子项分期分批兴建实施。一期工程建设为综合楼。
综合楼是一幢以门诊、急诊、医技、病房为主,集多功能等为一体的现代化大型综合医疗建筑,其建筑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后正式进行施工图设计。综合楼建筑设计分区由一、二区裙房部分、三区A、B栋病房楼和四区负一层停车场组成。其中一、二区裙房部分均为5层,负1层,另外加机房层;三区A栋病房楼24层,负2层;B栋病房楼21层,负2层;A、B栋病房楼另外加屋顶设备管道夹层、机房层与夹层等。A栋病房楼病床位800个,建筑面积为50313.73m2 ,建筑高度为98.60m;B栋病房楼病床位640个,建筑面积为39012.45m2 ,建筑高度为87.80m;裙房部分的建筑面积约为91143.03m2 ,建筑高度约为23.90m;负一层停车场总停车位412个,建筑面积为14564m2 。综合楼总建筑面积约为195033.21m2 ,医院级别为三级甲等医院,属于一类高层建筑,是我省目前单体最大的现代化综合医疗建筑。
建筑与结构形式:
(1)本楼除楼梯间、变配电所、柴油发电机房、临时储油间、机房控制室、配电室、电气间、电缆间、弱电间、设备间、垃圾间、库房、制冷机房、水处理间与换热站,新风机房、空调机房、停车场,手术室设备夹层、屋顶设备管道夹层、水箱间、电梯机房等不吊顶外,其它部分全部吊顶。具体不吊顶的部位应以建筑专业要求为准。
(2)A、B栋病房楼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形式,梁板式筏形基础;其他裙房部分采用框架结构形式,基础为独立柱基加防水底板;全部楼板均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
(3)本楼变配电所、柴油发电机房、临时储油间、机房控制室、配电室、电气间、电缆间及弱电间的地坪,应高于同层地坪150mm及以上, 以防止地面水的侵入,具体做法由土建统一处理。
建筑防火分区:
本楼建筑防火设计分类为一类,其耐火等级为一级。建筑防火分区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的面积要求进行划分,负二层分为4个防火分区;负一层分为27个防火分区;一层分为8个防火分区;二、五层各分为5个防火分区;三、四层各分为6个防火分区。 A栋病房楼六至二十四层每层均分为1个防火分区;B栋病房楼六至二十一层每层均分为1个防火分区;设备管道夹层及机房层部分各为1个防火分区。
2. 设计范围:
2.1本建筑电气设计,只包括综合楼的单体设计,室内精装修以及其他项目均不包括在本次设计范围;
2.2综合楼建筑电气设计,主要包括规划35KV/10KV开关站、变、供配电系统、低压配电系统(包括普通电力、消防电力、照明配电等)、照明系统、给排水与暖通空调专业工艺设备控制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防雷与接地系统及等电位连接、防雷过电压保护系统等有关内容。其中规划35KV/10KV开关站,只提供推荐一次高压供电方案,并预留房间和位置,具体设计由当地供电部门统一考虑。
3. 设计依据:
国家与行业及地方现行有关规范、规定及标准:
(1)《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2006)
(2)《35~110KV 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9-92)
(3)《10KV及以下变配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94)
(4)《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95)
(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95)
(6)《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5-93)
(7)《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
(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
(9)《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94)(2000年版)
(10)《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04)
(1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
(12)《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1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
(14)《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49-88)
(15)《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 50333-2002)
(16)《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 67-2006)
(17)《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98)
(18)《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97)
(19)《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
(20)《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设部2003年版)
(21)《2007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节能专篇》(电气分册)
(22)其它相关的国家与行业及地方现行有关规范、规定及标准
3.2 参考建设单位针对综合楼所提供的初步设计审查意见、施工图设计电气专业的有关问题和书面答复意见内容。
3.3 参考各相关专业所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条件和工艺设备技术要求。
3.4 设计中所采用的安装施工做法,执行或参考山东省和国家现行的相关电气标准图集。
4. 规划35kV/10kV开关站:
本工程属于三级甲等医院,并为一类高层建筑。因具有子项多、单体建筑面积大、使用功能复杂、供电负荷容量大等特点,另外应充分考虑近期的使用和远期的发展需要,10kV供电已无法满足用电容量的要求,经与建筑单位和当地供电部门协商确定,在综合楼内规划兴建35kV/10kV开关站,应按一级负荷用户供电考虑,来承担全部医疗区和生活区内各建筑物的供配电任务。本规划只提供推荐方案,并预留房间和位置,具体设计由当地供电部门统一考虑。综合楼及其它建筑物分别设置10KV分变配电所,采用10KV放射或环网供电,各分变配电所负责所属范围内的全部负荷用电。其中综合楼分别设置南、北区两处10kV分变配电所,北区分变配电所与35kV/10kV开关站合建。
5.变、供配电系统:
5.1 负荷等级分类:
一级负荷: 急诊部、监护病房(ICU)、手术部、介入手术、急诊与门诊手术、剖腹产室、妇科手术与流产、耳鼻喉与眼科手术、危重病人(抢救室)、分娩房、婴儿室、病理切片分析、核磁共振、介入治疗用CT及X光机扫描室、血库、加速器机房、治疗室及配血室的电力和照明,培养箱、冰箱、恒温箱和其它必须持续供电的精密医疗装备,走道照明用电;百级洁净度手术室空调系统用电;消防控制室、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装置、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防烟及排烟设施、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水泵、消防电梯及其排水泵、电动的防火卷帘与门窗以及阀门等消防用电;主要业务和计算机系统用电,安防系统用电,电子信息设备机房用电,普通电梯(客、医梯)用电;排水(污)泵、生活水泵用电等。
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根据《民规》规定,重要手术室、重症监护等涉及患者生命安全的设备(如呼吸机等)及照明用电。由于目前其他相关规范没有明确规定,根据医院的实际运营经验,建议把急诊抢救、监护病房(ICU)、手术室、介入手术、急门诊手术、剖腹产室、妇科手术与流产、耳鼻喉与眼科手术、危重病人(抢救室)等,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装置、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等用电,主要业务和计算机系统机房设备用电,安防系统设备用电,电子信息设备机房设备用电等确定为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用电负荷。
二级负荷:
除百级洁净度手术室之外的其他手术室空调系统用电,电子显微镜、一般诊断用CT及X光机用电,自动扶梯用电,厨房动力与照明用电等。
三级负荷:
不属于一、二级的负荷。如一般电力、照明、制冷与通风空调等用电负荷。
5.2 各类负荷容量的确定:
对于制冷、空调、风机、水泵、电热、电梯等用电设备按相关专业工艺所提供的设备安装容量进行负荷统计,其备用设备容量不计入在内;对于照明等设备用电负荷按规范照度标准、单位容量法和具体平面布置方案进行负荷统计。
(1)医疗区综合楼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安装容量为1731kW;一级负荷消防设备安装容量为1589kW;一级负荷其他安装容量为7040kW;二级负荷安装容量为1431kW;三级负荷安装容量为11573kW;总负荷安装容量为21775;消防及备用干线负荷安装容量不计入在内。
(2)二、三期工程医疗区主要包括C栋特需与保健病房楼、科教与行政中心、中心血站、制氧站、肠道门诊、污水处理站、停车场、停机坪等子项;生活区主要包括商业用房、职工餐厅、宿舍、地下车库等子项;总建筑面积约为180000m2 ,总安装容量估算约为9000kW,计算容量约为7200kW。其安装指标约为50W/m2 ,计算用电指标约为40W/m2 。
5.3 供电电源及电压等级:
(1)本工程由于供电负荷容量大,考虑近期的使用和远期的发展需要, 10kV供电已无法满足用电容量的要求,经与建设单位和当地供电部门协商确定,在综合楼内三区A栋病房楼附属部分规划兴建35kV/10kV变配电所,并按一级负荷用户供电考虑,采用两路35kV独立市电电源(1#、2#)同时供电,分别引自上一级不同系统的两个区域变电站,采用高压电缆由齐长城路方向沿室外直埋敷设,进户通过电缆井和电缆沟引入。35kV/10kV变配电所由当地供电部门统一负责设计和安装施工。
(2)在综合楼内设置南、北区两处分变配电所,其中北区分变配电所与35kV/10kV变配电所合建,南、北区两处变配电所均由35kV/10kV变配电所采用10kV放射供电,每路电源负担一台变压器运行。其它建筑物另外设置10kV分变配电所,并由35kV/10kV变配电所采用10kV放射或环网供电,具体做法由二、三期工程统一考虑。
5.4 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
(1)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如急诊抢救、监护病房(ICU)、手术室、介入手术、急门诊手术、剖腹产室、妇科手术与流产、耳鼻喉与眼科手术、危重病人(抢救室)等,采用双路市电和自备柴油发电机组供电,并在末级配电箱处做双电源自投自复切换。当双路市电故障或断电时,因自备柴油发电机组快速自启动恢复供电时间需要15~30s,不能满足特重负荷自动恢复供电时间为t≤0.5s的要求,故采用EPS电源并入备用母线上,来弥补发电机组的启动时间差;当发电机组快速启动供电后,EPS电源自动退出。其EPS电源应急放电时间按10分钟考虑, 并适当考虑同时使用的功率,从而达到电源容量共享。
(2)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装置、主要业务和计算机系统机房设备用电、安防系统设备用电,电子信息设备机房设备等用电,除采用双回路市电供电,并在末级配电箱处做双电源自投自复切换外,另外增加应急专用电源或UPS不间断电源供电。
(3)为确保消防系统的可靠性,一级负荷的防烟及排烟设施、消防水泵、消防电梯及其排水泵、电动的防火卷帘等设备电源,除采用双路市电供电外,另外考虑自备柴油发电机组投入供电,并在末级配电箱处做双电源自投自复切换后供给,正常时由工作电源供电,工作电源故障或断电时,备用电源自动投入供电,工作电源恢复供电后,备用电源自动退出。
(4)一级负荷的电力和照明电源,均由双路市电供电,分别在各楼层或功能分区内做双电源自投自复切换后供给。
(5)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为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采用双回专路电源供电,并增加带有双电源自投自复切换的EPS集中式应急照明电源装置供电。
(6)柴油发电机组作为自备第三电源,主要保证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及消防设备同时使用的负荷,选用一台C1400D5-1120/1000kW快速应急自启动机组,其应急自启动装置及相关成套设备由生产厂家统一配备。当双路市电故障或断电时,发电机组快速应急自启动提供应急电源;当市电恢复供电后,发电机组自动退出供电。发电机组的应急自启动和停止应与双路市电低压主进断路器之间采用电气联锁来实现,均由开关柜制造厂家统一考虑。
5.5 高、低压供电系统接线及运行方式:
(1)高压供电系统:
本工程在综合楼内三区A栋病房楼裙房部分,规划兴建35kV/10kV变配电所,并按一级负荷用户供电考虑,采用两路35kV独立市电电源(1#、2#)同时供电,当任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路电源应不致同时受到损害。两路35kV电源采用单母线分段方式运行,中间设置母联开关,平时两段母线同时分列运行,当任一路电源故障或断电时,通过手/自动操作母联开关合闸,另一路电源负担全部一、二级负荷;10kV电源供电系统接线及运行方式同35kV方案。
(2)低压供电系统:
在综合楼内分别设置南、北区两处10kV分变配电所,变压器低压侧采用单母线分段方式运行,设置母联断路器,当任一路电源或变压器故障断电时,通过母联断路器手投/自投合闸,确保一、二级负荷的使用。母联断路器自投时,应首先按适当的比例分批自动断开非保证负荷,以满足变压器的正常工作,主进断路器与母联断路器之间设有电气联锁,任何情况下只能使其中的两个断路器合闸,避免发生误动作造成损失。当主进断路器因过载或短路故障分闸时,母联断路器不得自动合闸。
5.6 35kV/10kV变配电所的设置:
(1)在综合楼内三区A栋病房楼裙房部分负一层,靠近二期车库通道处设置35kV/10kV变电所,并与北区分变配电所合建。分别设置35kV与10kV高压配电室、干式变压器室和10kV电容器室。
(2)35kV高压开关柜建议采用ZS3.2-40.5kV型铠装式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单列布置安装;10kV高压开关柜采用ZS1-12kV型铠装式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双列布置安装;35kV、10kV断路器均采用真空断路器,分断能力35kV31.5kA、10kV25kA,在35kV/10kV进出线开关柜内装设氧化锌避雷器作为真空断路器的操作过电压保护;真空断路器选用弹簧储能操作机构,配备高频开关微机直流电源屏,采用直流220V80Ah铅酸免维护电池作为操作、继电保护及信号的电源。
(3)根据综合楼负荷容量和二、三期工程负荷容量估算,其安装容量为30775kW(不包括6号干式变压器净化空调负荷);计算容量为17184kW; 无功功率为10654kvar;视在容量为20218kVA;建议选择35kV/10kV两台12500kVA干式变压器,负责综合楼及二、三期工程的全部用电,每台干变均应能保证全部负荷的60%,具体设计由当地供电部门统一考虑。
5.7 南、北区分变配电所的设置:
(1)北区分变配电所与35kV/10kV变电所合建,由10kV分段母线直接供电,每路电源负担一台变压器运行。根据北区分变配电所的供电范围,经负荷计算后,共选择1~4号干式箱变四台。
(2)南区分变配电所在综合楼一区负一层中部设置,西邻停车场。由35kV/10kV变配电所采用10kV电源放射供电,每路电源负担一台变压器运行。每路电源进线后设置高压开关柜与干式箱变并列安装,内装负荷开关,并配备电压显示和电流测量装置。根据南区分变配电所的供电范围,经负荷计算后,共选择5~8号干式箱变四台。
(3)南、北区分变配电所负荷计算和干式箱变的选择见下表:
变配电所分区 |
干式箱变编号 |
安装容量(kW) |
计算容量(kW) |
无功功率(kVar) |
视在功率(kVA) |
主要用途 |
北区分 变配电所 |
1号干式箱变 |
1925 |
1444 |
895 |
2000 |
制冷电力专用 |
2号干式箱变 |
2044 |
1431 |
887 |
2000 |
制冷电力专用 |
|
3号干式箱变 |
4232.7 |
1781 |
1197 |
2500 |
电力 |
|
4号干式箱变 |
4710.3 |
1824 |
1131 |
2500 |
照明 |
|
南区分 变配电所 |
5号干式箱变 |
2345 |
938 |
957 |
1600 |
放射专用 |
6号干式箱变 |
1966 |
1089 |
817 |
1600 |
空调专用 |
|
7号干式箱变 |
3463.5 |
1409 |
873 |
2000 |
照明 |
|
8号干式箱变 |
3054 |
1157 |
793 |
1600 |
电力 |
(4)根据南、北区分变配电所负荷计算和干式箱变选择情况,综合楼总视在功率为14200kVA,(不包括6号干式箱变重复设置的空调负荷功率),其变压器安装指标约为72.8VA/m2 ,符合节能指标的要求。
(5)南、北区分变配电所低压开关柜均采用MNS3.0型金属铠装全封闭抽出式开关柜,多列布置安装;低压开关柜内应具备通风除湿或加热等措施来防止凝露。干式变压器采用低损耗高节能环保型产品,采用箱变形式与低压开关柜并列安装,按温度要求设置强制风冷系统实现自控;干式变压器接线绕组为D.yn11,箱变防护等级为IP30,高压电缆下进低压母线上出与低压开关柜相连接。
(6)南、北区分变配电所内,高、低压开关柜下均预留电缆沟,高低压电缆分设在沟内两侧,采用角钢支架固定安装,沟内由土建做好防水处理,电缆沟的平面布置见电施有关图纸。
5.8 继电保护及信号装置:
35kV/10kV变电所的继电保护及信号装置,建议采用微机自动化综合保护装置,并可与当地供电部门实现联网通讯。10kV电源进线、出线及母联,按需要分别采用过流、速断、差动、零序保护;变压器设置高温报警、超高温跳闸保护等;母联电流速断保护仅在合闸瞬间投入,并应在合闸后自动解除。
5.9 测量与计量:
35kV/10kV变配电所采用高供高计方案,两路35kV独立市电电源(1#、2#)进户后为当地供电部门提供专用计量装置。全部10kV进、出线电源统一集中测量与计量,其测量与计量可与微机自动化综合保护装置共用测控单元,或另设数显仪表加通讯接口与监控工作站后台机联网。南区分变配电所10kV每路电源进线只考虑电压显示和电流测量装置,南区分变配电所10kV每路电源进线只考虑电压显示和电流测量装置,其它测量与计量均在变压器低压侧进行,全部采用数显仪表加通讯接口上传监控工作站,与后台机联网。
5.10 功率因数补偿:
楼内各用电设备应优先选用高效节能产品,故平均自然功率因数按0.85考虑,根据规范和供电部门要求进行无功功率补偿。无功功率补偿采用集中补偿方案,高压功率因数应提高至0.95,在10kV侧统一补偿;0.4kV低压侧功率因数应提高至0.9,在各变压器低压侧统一考虑自动补偿,每台变压器按照补偿容量分段进行投切。为防止电源谐波的干扰和污染,应与无功功率补偿同时增加电源滤波装置进行治理。
6. 楼内低压配电系统:
(1)南、北区分变配电所按建筑平面布局、使用功能分区和科室分区负责各自的所属供电范围。北区分变配电所供电范围主要包括A、B栋病房楼,负一层的设备机房、厨房餐厅、中心药房、中心供应室、便民服务超市,一至五层的病房楼大厅、部分医疗街、备用房间、餐厅、体检、监护病房(ICU)、家属等待、婴儿室、ICU设备层机房等部分内容;南区分变配电所供电范围主要包括负一层的停车库、健康知识展览厅、扶梯厅、输液厅、便民药房,一至五层的门诊急诊大厅、急诊抢救、儿科门诊、介入中心、放射科、内庭、医疗街、扶梯厅、外科、妇科、产科、备用科室、中西药房、检验科、内科、皮肤科、中医科、肿瘤科、康复科、神经科、物理诊断及特检科、口腔科、耳鼻喉科、眼科、病理科、血库、手术室、特需、研究中心、行政中心、网络中心、病历科、手术室设备层、屋顶制冷空调机组等部分内容;具体分区情况见电施有关图纸。
(2)楼内普通电力、消防电力、制冷空调电力、照明及应急照明等均自成配电系统,其干线均由负一层南、北区两分变配电所引出,采用放射式或树干式配电,或采用放射与树干相结合的混合式配电,其电源电压均为380V/220V三相四(五)线制。由变压器二次侧至用电设备之间的低压配电级数不宜超过三级,对于一、二、三级负荷严格区分,不得混用配电回路。
(3)一级特重负荷干线,如急诊抢救、监护病房(ICU)、手术室、介入手术、急门诊手术、妇科手术与流产、耳鼻喉与眼科手术、危重病人(抢救室)等,采用双回专路电源放射式供电;其备用干线并入柴油发电机组供电,并在各楼层就近集中增加EPS并入供电,经双电源自投自复快速切换后,满足自动恢复供电的时间要求,保证一级特重负荷的正常使用。
(4)对于2类医疗场所,如急诊抢救、监护病房(ICU)、手术室、介入手术、急门诊手术、妇科手术与流产、耳鼻喉与眼科手术、危重病视装置和外接报警显示设备组成,确保人身安全。
(5)一级特重负荷的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干线,按防火分区或楼层,采用双回专路电源放射式或树干式供电,或在楼层集中配出双回专路电源放射式供电,经带有双电源自投自复切换的集中式应急明电源装置(EPS)直接供电,也可另设应急照明箱供电。EPS均采用成套标准产品,其使用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消防时联动转为应急供电;设计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分钟,制造标准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90分钟。
(6)一级负荷的消防电力设备干线,均由双回专路电源放射式或树干式供电,或在楼层集中配出双回专路电源放射式供电,并在末级配电箱处做双电源自投自复切换后供给。对于消防控制室、主要业务和计算机系统用电、安防系统用电、电子信息设备机房用电,采用双回专路放射式配电,并在各自机房内做双电源自投自复切换后引至应急专用电源或UPS电源装置供电,满足一级特重负荷的配电要求。
(7)一级负荷的普通电梯(客、医梯)干线,均由双回专路电源放射式或树干式配电,在电梯机房做双电源自投自复切换后,供给电梯自带控制柜;二级负荷的自动扶梯,采用双回专路放射或树干式配电,在机房内或就近电气间做双电源自投自复切换后,供给电梯自带控制箱(柜)。电梯自带控制箱(柜)至设备之间的管线均由电梯生产厂家统一考虑。
(8)一级负荷的核磁共振、介入治疗用CT及X光机、直线加速器等放射设备,均采用双回专路电源放射式配电,并在末级配电箱处做双电源自投自复切换后供给。根据《民规》规定,对于二级负荷一般诊断的CT类放射设备,均采用双回专路电源放射式配电,并在末级配电箱处自投自投自复切换后供给;对于二级负荷一般诊断的X光机类放射设备,均采用单回专路电源放射式配电,引至末级配电箱供给。所属南区分变配电所供电的放射设备,其工作电源均由专用变压器供给。所属北区分变配电所供电的一般诊断X光机类放射设备,均由单回专路电源放射式配电,引至末级配电箱供给。
(9)对于一、二级负荷的电力和照明干线,按防火分区或楼层功能分区,分别采用双回专路电源放射式或树干式供电,或在楼层集中配出双回专路电源放射式供电,并在各楼层或功能分区内做双电源自投自复切换后供给,切换后也可按功能分区另设配电箱供电。
(10)对于一级负荷的洁净空调器、热泵机组、多联机(VRV)等设备,采用双回专路放射式配电,通过就地配电室做双电源自投自复切换后分路供给,引至设备自带控制箱(柜)。
(11)三级负荷的电力和照明干线,按防火分区或楼层功能分区,分别采用单电源放射式或树干式供电,在楼层或功能分区内配电箱集中配出单电源放射式供电,分支至末级配电箱。对于单台容量较大的负荷,如制冷机组等设备直接采用放射式配电,满足正常使用的要求。
(12)电力和照明干线应按其使用性质,分别接自不同的变压器;重要负荷的双回专路电源干线,应分别接自不同市电电源的两台变压器低压侧的分段母线上,以确保双电源的可靠使用。
(13)各类配电干线,按防火分区、楼层功能分区、垂直或水平分区供电,并分别在各层电气间内设置配电箱,或在各功能分区内适当部位设置配电箱。对于消防设备的控制箱(柜),应标有明显的“消防”标志,并符合消防规范要求。
(14)对于放射科、核医学科、功能检查室、检验科等部门,在各自的房间内设置配电箱,可通过总开关切断医疗装备的电源;在X光机室、直线加速器治疗室、CT扫描室等的入口处(外门上),设置红色工作标志灯,其开闭受设备操作台的控制;为防止误入室内应设置门、机连锁安全控制装置;NMR-CT机(核磁共振)进入室内的电源线路必须进行滤波,其滤波装置由设备配套供给。
(15)对于各类风机、水泵等电动机,当≤30kW时均采用直接启动方式,30kW以上电动机采用电子软启动方式;设备配套自带控制箱(柜)应按工艺有变频要求时,采用变频启动方式,无变频要求时应采用电子软启动方式,由生产厂家统一满足启动方式和使用的要求。
(16)根据医院使用功能和管理要求,各楼层分区、功能科室和护理单元均做电度计量,作为独立核算的的依据。其计量表采用带有通讯接口的数显有功电度表,分别安装于分变配电所或楼层电气间等处,嵌装于箱(柜)面上,应按生产厂家的技术要求进行安装及接线,经通讯总线传输至楼控工作站实现集中监视与计量,完成各类负荷的分区叠加和累计,并打印报表。
7.照明系统:
(1)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要求,正常照明按不同的场所、不同使用功能和特点,在满足照度的前提下,合理的选择光源和光色,并结合建筑吊顶形式选择相适应的灯具,与室内装修相互协调。
(2)对于要求照度和显色比较高的场所,优先选用高效节能荧光灯,如办公室、诊室、治疗室、功能检查室、护士站、监护病房(ICU)、病房等;对空间比较高的场所选用小容量金属卤化物灯吸(嵌)顶安装,如裙房一层门诊急诊大厅等;病房楼标准层走廊、病房等为避免眩光采用带磨砂罩高效节能荧光灯;一般走廊、电梯厅、前室等其它地方,以吸(嵌)顶灯和筒灯照明为主,均采用节能灯管作为光源。
各房间或场所现行照明功率密度值见下表。
房间或场所 |
照明功率密度(W/m2) |
对应照明值(LX) |
房间或场所 |
照明功率密度(W/m2) |
对应照明值(LX) |
治疗室,诊所 |
11 |
300 |
化验室 |
18 |
500 |
手术室 |
30 |
750 |
候诊室, 挂号厅 |
8 |
200 |
病房 |
6 |
100 |
护士站 |
11 |
300 |
药房 |
20 |
500 |
重症监护室 |
11 |
300 |
放射科诊断室 |
8 |
200 |
输液厅 |
8 |
200 |
普通办公室 |
11 |
300 |
会议室 |
11 |
300 |
门诊、急诊 大厅 |
8 |
200 |
电梯前厅 |
8 |
150 |
一般展览厅 |
8 |
200 |
一般超市 营业厅 |
13 |
300 |
值班室, 示教室 |
11 |
300 |
走廊 |
5 |
100 |
变配电站 |
8 |
200 |
变压器室 |
5 |
100 |
发电机房 |
8 |
200 |
一般控制室 |
11 |
300 |
主控制室 |
18 |
500 |
网络中心 |
18 |
500 |
冷冻站 |
8 |
150 |
水泵房 |
5 |
100 |
主副食 加工间 |
13 |
200 |
餐厅 |
13 |
200 |
储藏,仓库,库房 |
5 |
100 |
更衣室, 休息室 |
5 |
100 |
厕.盥洗.浴室 |
5 |
75 |
停车场 (车库) |
5 |
75 |
(3)未列出的其他房间或场所现行照明功率密度值,应参考规范按相近房间或场所现行照明功率密度值要求考虑;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大于规范的规定。
(4)病房楼标准层走廊、病房等场所设置起夜灯,其走廊设置正常与应急照明灯,均由护士站统一集中控制。病房床头上方均设有医疗带,其床头壁灯(自带开关)、电源插座、呼叫对讲分机、接地端子等均集中装于医疗带多功能控制板上。
(5)在介入手术、急门诊手术、妇科手术与流产、耳鼻喉与眼科手术、各治疗室、检查室、皮肤科诊室、病理科切片、试验等,血库的配血、储血、试验等,输液厅等房间均设置紫外线杀菌灯,并采用钥匙开关在房间门外墙上集中控制。候诊室(厅)采用移动式紫外线杀菌灯,电源接自就近插座;手术室由洁净空调统一配备杀菌处理装置。
(6)在各手术室、诊室、阅片室等房间设置观片灯,自带控制开关,其电源接至各自房间的照明支路上。
(7)本楼设置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在医疗街、走廊、电梯厅、前室楼梯间等处分别设置火灾应急照明;对于较长的走廊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各疏散楼梯间及出入口均设置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通过带有双电源自投自复切换的EPS集中式应急照明装置供电,正常时由市电供给,当市电断电后或消防时自动转入应急供电,并满足消防切换的要求。
(8)变配电所、消防控制室、安防监控室、楼控工作站、网络中心、消防水泵房、报警阀室、自动灭火储瓶间等房间设置备用照明,在火灾时需要继续坚持工作,其照度不低于正常照明的标准,均在末端做双电源切换后供给;对于个别需要考虑切换间隔问题的房间,可另外增加由EPS供电的应急照明灯。
(9)本楼公共场所如医疗街、走廊、电梯厅、前室、楼梯间等处的值班照明和安全警卫照明,可采用应急照明兼作。
(10)负一层二期车库通道,一层门急诊大厅、病房楼大厅,公共部分主次医疗街、连廊、扶梯厅等场所的正常照明,采用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可实现就地控制和远程控制。
(11)在A栋病房楼屋顶女儿墙上设置航空障碍灯,由生产厂家配套供给控制器和光电感应器,实现光电自动控制,并具备变化光强的功能,满足航空指示标志的要求。
(12)本楼属于建筑预留备用的空间,电气设计在相应楼层电气间配电箱内预留照明、插座、应急照明出线回路,并适当考虑用电容量,以便使用功能确定后另做设计。
(13)本楼裙房五层大会议室(210人)除设置正常照明、应急照明和疏散与标志照明外,在音控室预留配电箱,并适当预留配电回路和用电容量,满足装修和多功能使用的要求。
(14)本楼统一考虑设置景观照明,满足城市亮化工程的有关要求。在屋顶机房层或电气间预留配电箱和容量,亮化工程应与建筑共同确定方案后,由专业厂家另做细化设计。
(15)因Ⅰ类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应接地,全部照明支路均增加PE线共管敷设到位。
(16)因楼内有多处残疾人专用厕所,每专厕便池旁墙上设置专用呼叫按钮,并采用总线连接与主机组成呼叫系统,随时监听监视呼叫信息,做到及时救助;呼叫按钮距地0.5m安装,呼叫主机具备声光报警功能,安装于A栋病房楼一层安防监控室,实现集中监控和管理。另外专厕照明灯具开关距地1m安装。
8.线路选型及敷设:
(1)一级特重负荷及消防设备等所属配电干线均采用YTTW型重载750V柔性无机电缆,个别防火卷帘树干式配电干线采用YFD-NH-YJV型预分支电缆;分支干线和支线均采用YFD-NH-YJV型预分支电缆或NH-YJV(BV) 型电线电缆。
(2)一、二级负荷电力与照明配电干线、分支干线均采用YFD-NH-YJV型预分支电缆或NH-YJV型电缆,个别配电干线采用封闭式母线,支线均采用ZR-YJV(BV)型电线电缆。
(3)三级负荷电力与照明配电干线、分支干线均采用YFD-ZR-YJV型预分支电缆或ZR-YJV型电缆,个别配电干线采用封闭式母线;支线均采支线均采用YJV(BV)型电线电缆;当与一、二级负荷同槽敷设时,电缆应采用为ZR-YJV型。
(4)应急照明配电干线、分支干线均采用YFD-NH-YJV型预分支电缆或NH-YJV型电缆,支线均采用NH-YJV(BV)型电线电缆。
(5)楼内配电干线、分支干线及支线除采用电缆沿桥架敷设外,其它均采用BV型(阻燃或耐火型)铜芯塑料绝缘线穿管沿地与现浇楼板(F). 沿吊顶内(ACC).沿顶板与屋面保温层(CC)及垂直部分沿墙(WC)暗敷或明敷(WS),个别地方也可沿顶板明敷(CS);穿管全部采用厚壁钢管(SC)敷设;电气间内管线可明敷。为保证一级负荷的可靠使用, 双回路电缆和正常与应急照明电缆应分设在两个桥架内敷设。
(6)照明、插座、风机盘管分别由配电箱不同的支路供电;凡未注明的照明支线(2.5mm2 )均穿钢管暗敷,1-3根穿SC15,4-6根穿SC20,7-8根穿SC25。
(7)消防设备配电线路和应急照明线路除在防火电缆桥架敷设外,当穿管暗敷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当穿管明敷时(包括敷设在吊顶内),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9.工艺设备控制:
根据给排水与暖通空调专业的要求,对有关设备实现集中、联锁及自动控制。为便于检修试车,并设置手动控制功能;另外对有些设备采用楼宇自动化(BA)系统集中控制与管理,楼控工作站设在负一层,与北区变配电所和机房控制室相邻,靠近制冷机房附近。
(1)负一、二层排水泵和消防电梯排水泵均自带控制箱,并配套水位控制器,当高水位时自动开泵,低水位时自动停泵,水位设定以设备专业要求为准,最高极限水位进入BA系统远程监视。
(2)负一层制冷机房设备,根据工艺要求进行联锁控制,按工艺流程开机顺序为:一、二次冷冻水泵、冷却水泵、冷却塔风机、制冷机组;停机顺序为:制冷机组、一、二次冷冻水泵、冷却水泵、冷却塔风机;并联动相应的冷冻水与冷却水电动阀开启或关闭;其二次冷冻水泵、冷却塔风机等,均由设备自带控制柜完成其变频控制。以上联锁控制及相关内容,全部进入BA系统控制与管理。
(3)负一层换热站热水循环泵的开、停等相关内容,均由BA系统控制与管理,热水循环泵的变频控制由设备自带控制柜完成。水处理间的补水泵,由A栋病房楼机房层水箱水位进入BA系统实现自动控制,并配套水位控制器,当低水位时自动开泵,高水位时自动停泵;高低水位的设定以设备专业要求为准。
(4)负一层停车场采用预作用自动灭火系统,每个防火分区设置空压压机一台,正常时负责给管网充气,保持一定的压力;空压机采用压动停泵,压力设定以设备专业要求为准。空压机在消防时由火灾自动动停泵,压力设定以设备专业要求为准。空压机在消防时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切除停机。
(5)各空调风机盘管配套供给温度控制器均在就地控制,可根据室内温度设定要求自动进行三档调速控制;并同时对电动二通阀实现开、关控制,以达到节能的目的。
(6)本楼卫生间、电气间、弱电间、治疗室、检查室等处排风采用联锁控制;当任一处通风器开启时,并联锁屋顶斜流风机开启;当全部通风器关闭或任一防火阀动作后,屋顶斜流风机停止工作。
(7)A栋病房楼一至二十四层空气处理机组和湿膜加湿器自带控制箱,当机组开启时,联动打开新风电动阀,接通湿膜加湿器电源按湿度检测要求加湿,接通杀菌器工作,冷热水电动二通阀由设定的温度实现自动调节;反之当机组关闭时,以上联动内容关闭或断开。防火阀动作后进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监视。另外机组开、停和二通阀的调节由BA系统实现远程监控,联动控制执行部分由机组自带控制箱完成,联动及其他管线均由生产厂家统一解决。
(8)A栋病房楼机房夹层水箱间,设有消火栓和自动喷淋增压泵,均自带控制箱,并配套电接点压力表,当低压力时自动开泵,高压力时自动停泵;
(9)新风换气机和陶瓷加湿器均自带控制箱,并配套操作开关就地安装控制,当换气机开启时加湿器才能接通工作,反之换气机停止时加湿器断开。防火阀动作后进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监视,另外换气机的开、停由BA系统实现远程监控,联动控制执行部分均由自带控制箱完成,联动及其他管线均由生产厂家统一解决。
(10)当立(卧)柜式空调机组开启时,联动打开新风电动阀,接通空气消毒净化机自带控制箱的电源工作,各自的冷热水电动二通阀由设定的温度实现自动调节;反之当机组关闭时,以上联动内容关闭或断开。当有防火阀动作后进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监视。另外机组开、停和二通阀的调节由BA系统实现远程监控。
(11)五层大会议室空调机房能量回收空调机组,送、回风机开启时, 联动打开新风电动阀,接通空气消毒净化机自带控制箱的电源工作,冷热水电动二通阀由设定的温度实现自动调节;反之当机组关闭时,以上联动内容关闭或断开。送、回风机开、停和二通阀的调节由BA系统实现远程监控。
(12)当吊顶式空气处理机组开启时,联动接通空气消毒净化机自带控制箱的电源工作,各自的冷热水电动二通阀由设定的温度实现自动调节;反之当机组关闭时,以上联动内容关闭或断开。当有防火阀动作后进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监视。另外机组开、停和二通阀的调节由BA系统实现远程监控。
(13)当立柜式空调新风机组开启时,联动打开新风电动阀,有湿膜加湿器时应接通自带控制箱的电源工作,并按湿度检测要求加湿,各自的冷热水电动二通阀由设定的温度实现自动控制;反之当机组关闭时,以上联动内容关闭或断开;当有防火阀动作后进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监视。另外机组开、停和二通阀的调节由BA系统实现远程监控。
(14)当吊顶式空调处理新风机组开启时,联动打开新风电动阀,接通湿膜加湿器自带控制箱的电源工作,并按湿度检测要求加湿,接通杀菌器(或自带控制箱)的电源工作,各自的冷热水电动二通阀由设定的温度实现自动调节;反之当机组关闭时,以上联动内容关闭或断开。当有防火阀动作后进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监视。另外机组开、停和二通阀的调节由BA系统实现远程监控。
(15)各层轴流风机、管道风机、送风机、排风扇、排风机、屋顶风机等设备除采用BA系统实现远程监控外,有些设备采用就地控制、联锁控制,或采用温控器自动控制,当有防火阀动作后进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监视。
(16)各层送风兼补风机、排风兼排烟风机、送风兼补双速风机、排风兼排烟双速风机,正常工作时均在各自就地控制或由BA系统远程控制;消防时由消防系统联动完成自动控制和手动直接控制,并具有消防控制的优先权。当各自排烟风机入口处的280℃排烟防火阀动作时,风机停止工作。
(17)各层防火分区、裙房五层屋面、A栋病房楼机房层与夹层屋面等处,所设置的专用消防补风机、正压送风机和排烟风机均由消防系统联动完成自动控制和手动直接控制。
(18)未作说明的工艺设备控制要求,详见各配电系统图中的有关内容。
10.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本楼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通过漏电火灾检测报警,能够准确地监控电气线路的故障和异常状态,提早发现电气火灾的隐患,及时报警提醒人员去消除这些隐患,使电气火灾隐患降至最低极限。根据各配电干线使用功能和距离,分别在南、北区变配电所低压开关柜引出干线上和各分区或楼层配电箱进线后,设置两级漏电火灾探测器,采用通讯总线远程实时监控,该系统只动作于报警不动作于跳闸,其火灾监控器(台)设在A栋病房楼一层消防控制室集中监控和管理。
电开水器插座及照明系统中的插座支路等,均在各自的配电箱内加装带漏电保护的断路器(电磁式),直接动作于跳闸,以满足防火漏电的要求,确保人身安全。
11.避雷与接地系统及等电位连接:
(1)本楼根据国家规范要求,经计算后确定按二类防雷进行设计,在大楼屋面女儿墙设置避雷带作为接闪装置,并在整个屋面上装设不大于10mx10m(或12mx8m)的避雷网格;利用混凝土柱筋作为防雷装置的引下线,其间距不应大于18m;分别利用A、B栋病房楼梁板式筏形基础和裙房部分的为独立柱基加防水底板作为接地装置;所以要求将整个建筑物的金属结构钢筋焊为一体,形成笼式避雷网。
(2)为防止侧向雷击,并起到均压的作用;从首层起,每三层利用外墙结构圈梁水平钢筋连成闭合回路,并应与防雷装置的引下线相连接; 还应将45m及以上外墙上的金属栏杆、门窗等较大金属物直接或通过预埋件与防雷装置相连接;屋面全部外露金属构件、铁件、铁爬梯、风机金属底座外壳、金属装饰物等均应与就近避雷带焊为一体。
(3)本楼设置等电位连接,在负二层、裙房负一层靠外墙四周紧贴基础外缘设置环形等电位连接干线,并利用梁板式筏形基础和独立柱基加防水底板内的钢筋组成等电位连接网格;分别设置总(分)等电位连接箱、楼层等电位连接箱及局部等电位连接箱,并与等电位连接干相连接,再与就近混凝土柱内钢筋焊为一体。
(4)35kV/10kV变配电所和南、变配电所的高低压设备框架(外壳)接地, 干式变压器0.4kV侧中性点接地以及柴油发电机组中性点接地,均自成环形系统;设备框架(外壳)和中性点接地均采用镀锌扁钢与环形等电位连接干线或总等电位连接箱相连接,再与就近混凝土柱筋双向焊为一体。整个低压配电系统采用TN-S接地方式,电缆金属外皮、线缆金属保护管、接线盒及终端盒外皮、设备金属外壳、金属构件及插座接地孔等均应与PE线相连接,不得与电源工作零线混用。
(5)由室外引入大楼的水暖专业金属管道,在进户处应做等电位连接, 分别采用镀锌扁钢经管卡与金属管道连接后,引至就近等电位连接箱,或与就地混凝土柱内钢筋焊为一体。各种竖向金属管道每三层应与就近局部等电位连接箱或与就地混凝土柱内钢筋连接一次。电气、弱电间内的接地干线应与每层楼板钢筋作等电位连接。
(6)整个大楼各类接地共用接地装置,故实测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欧,否则应增加人工接地极进行补偿,以满足接地阻值的要求。大楼在外墙上分别预留接地测试盒,便于阻值测试。
(7)对于病房卫生间、公共浴厕、淋浴室、治疗室、加速器机房、放射科的CT室、X光摄片室、核磁共振室、介入中心的PECT室、急门诊体检的摄片室、科的X光室、检验科的化学检验室、物理诊断与特检科等、血库和病理科的试验室等场所均设置局部等电位连接箱,并与就近环形等电位连接干线或楼层等电位连接箱相连接;当病房等场所设有医疗带时,保护线应引至医疗带上设置接地端子,方便于医疗设备的使用。局部等电位连接箱的具体做法,参考L04D502省标第99.101. 109页安装。
(8)对于急诊抢救室、监护病房(ICU)、手术室、介入手术、急门诊手术、危重病人(抢救室)、妇科手术与流产、耳鼻喉与眼科手术等场所均设置局部等电位连接箱,各处等电位连接干线与局部等电位箱连接后自成环形系统,并单独引下与接地装置相连接;其等电位连接干线和引下线采用铜芯塑料线穿阻燃塑料管沿墙埋地暗敷。局部等电位连接箱的具体做法,参考L04D502省标第102.110.113.115.116页施工安装。
(9)对各层电气间、弱电间、电缆井、配电室(间)、水暖专业金属管道进出口附近、电梯基坑、电梯机房等处设置楼层或分等电位连接箱,并与就近垂直等电位连接干线相连接;或与楼层环形等电位干线相连接;等电位连接箱的具体做法,参考L04D502省标第110.113.115. 116页施工安装。
(10)A栋病房楼一层消防控制室、安防监控室,负一层楼控工作站,裙房五层网络中心、电视机房以及医疗设备的专用电脑机房等均设置专用接地箱,接地干线采用铜芯塑料线穿阻燃塑料管沿墙埋地暗敷,分别引至负一层南、北变配电所总等电位连接箱后,再与就近混凝土柱筋焊为一体。专用接地箱的具体做法同楼层或分等电位连接箱。
(11)核磁共振扫描室、理疗室等需要电磁屏蔽的场所,应考虑防电磁屏蔽接地,其接地线应与局部等电位连接箱相连接。
(12)A栋病房楼一层消防控制室、安防监控室,裙房五层网络中心以及医疗设备的专用电脑机房等,均应设置防静电地板,由建筑专业统一考虑,其防静电接地线应与专用接地箱相连接。
(13)避雷与接地系统及等电位连接的具体安装施工做法,应按电施有关图纸要求为准。
12.防雷过电压保护系统;
为防止雷电的侵入,本楼雷电防护等级按B级设计,由南、北区变配电所引至各层的干线以及分支干线等均考虑防雷过电压保护,分别在低压开关柜和各层配电箱内加装一至三级浪涌保护器,其接地与大楼共用接地装置相连接,以确保各路电源干线和重要设备可靠运行。
13.其它:
(1)本设计中配电箱外形尺寸与留洞尺寸以及电缆桥架外形尺寸仅供参考,在订货时应按设计要求由生产厂家进行复核后为准。
(2)电缆桥架全部采用防火型,除电气间垂直桥架采用梯级型外,其他部分桥架均采用槽式,其水平与垂直段以及各种转角弯头应进行现场实际测量后制作加工,具体安装做法L01D702省标第58.60.75页要求施工,或采用生产厂家配套的标准件安装施工。电缆桥架全长不少于2处与接地干线(PE)可靠的连接。
(3)封闭式母线应按系统图要求增设变容量节变截面,另外当直线长度超过80m时,每50~60m应设置膨胀节,具体做法由生产厂家统一考虑;封闭式母线水平与垂直段以及各种转角弯头应进行现场实际测量后制作加工,具体安装做法L01D702省标第9.26.42.76.82.84.96.98页要求施工,或采用生产厂家配套的标准件安装施工。封闭式母线全长不少于2处与接地干线(PE)可靠的连接。
(4)当电缆桥架或电气管线跨越变形缝时,应按要求做处理;当穿越楼板或隔墙预留洞时,待安装完毕后,应采用防火堵料封堵。
(5)电气施工应密切与相关专业配合协调,并配合土建预留墙洞、楼板洞和电缆沟;本说明未包括的内容应严格按照国家与行业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安装调试及验收均应符合质检等有关部门的要求。
14.建筑电气设计综合节能与环保措施:
(1)规划35KV/10KV变配电所,主供配电网络采用经济适用的10kV中压系统,南、北区分变配电所既深入负荷中心,又要按供电半径确定变配电所的位置,缩短低压配电线路长度,减小电压损失,降低线路的损耗;变配电所尽量远离人员密集的场所,尽量避免电磁辐射。
(2)干式变压器均采用低损耗高节能的环保型变压器,10kV/0.4kV绕组接线为D.yn11,从而降低空载损耗节约电能;高压开关全部采用真空断路器加永磁式操作机构,变配电所实现了无油化,避免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3)高压无功功率补偿在10kV侧统一补偿;各变压器0.4kV低压侧单独采用无功功率自动补偿的方案,以干式电容器代替油浸电容器,实时检测负荷变化情况,做到相控补偿动态管理, 避免超、漏补现象的发生;同时为防止谐波干扰对电源的污染,应增加电源滤波装置进行治理,提高设备的可靠性,降低运行成本,避免对配电系统和各种设备造成影响或破坏,以防止电源污染达到节能与环保的目的。
(4)变配电所高压二次继电保护和低压测控,全部采用微机综合自动化系统进行监控和管理,实现"四遥"功能要求,南区分变配电所做到无人执守,提高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减少了人力,提高工效降低运营成本。
(5)柴油发电机尽量选择结构紧凑,重量轻的设备,以减小机房容积;做好排烟和减震工作,合理确定烟道位置,减少对建筑物外观的影响和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燃油存放在有防火隔墙的贮油间内,尽量减少消防的投资。
(6)在低压配电系统中,优先选用技术先进可靠的组合电器产品,缩小箱(柜)的体积,减少繁杂的接线;合理选择电线电缆的截面,达到节材的目的。
(7)合理选择电动机的启动方式,减少电子软启动器的电磁辐射和谐波,防止对环境和人身造成危害。
(8)EPS和UPS电源装置,选用全封闭免维护蓄电池,避免有害液体泄漏对环境和人身造成危害。
(9)照明灯具优先选用高效节能型荧光灯,采用节能灯管(T8直管)和电子镇流器;对空间比较高的场所优先选用小容量金属卤化物灯,提高发光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延长使用寿命。
(10)严格执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合理选择照明功率密度值,办公室、诊室等房间所控灯列与侧窗平行, 灵活掌握照明开关所控灯数,充分体现节能节电的需要。
(11)对于正常照明采用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可实现就地控制、远程控制、定时控制、场景编程控制等功能,提高节能效果,降低运营成本。
(12)对制冷、通风空调等有关设备,采用楼宇自动化(BA)系统集中控制与管理,通过自动调节降低冷热源消耗,并可经通讯接口与其他系统联网,全面实现建筑的智能化。
(13)防雷与接地系统,重复利用建筑物内结构主钢筋或钢柱作为引下线和自然接地体,满足接地电阻值的要求,节省一次投资。